本文作者:访客

为父“复仇”踢伤他人,南乐县检察院依法公诉获刑

访客 2025-05-19 14:05:20 29061
为父“复仇”踢伤他人,南乐县检察院依法公诉获刑摘要: 支点财经记者 张松涛父亲受了委屈,儿子上门去“复仇”竟把人踢伤。近日,经南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一男子陈某被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2024年6月6日,陈某父亲与邻...

支点财经记者 张松涛

因农田灌溉引发的邻里矛盾,最终演变成一场刑事犯罪。近日,经南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男子陈某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为父“复仇”踢伤他人,南乐县检察院依法公诉获刑

2024年6月6日,陈某的父亲与邻居陈某某因农田灌溉顺序发生争执,虽被旁人劝开,但陈某得知此事后情绪失控。次日晚,陈某前往陈某某家中,用脚踢向陈某某胸腹部,导致对方受伤。经法医鉴定,陈某某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体表挫伤为轻微伤。同年10月,陈某的母亲代为赔偿损失,陈某某对陈某表示谅解。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以上后果的行为已构成犯罪。陈某不仅实施了暴力行为,还因其累犯身份需从重处罚。然而,鉴于其主动投案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获得谅解等情节,法庭综合考量后作出上述判决。

为父“复仇”踢伤他人,南乐县检察院依法公诉获刑

检察官提醒:一次简单的农田灌溉顺序之争,却因冲动升级为刑事案件,代价沉重。数据显示,近年来农村地区因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占比逐年上升,其中不乏类似陈某这样的案例。试想,如果陈某在听到父亲遭遇后选择冷静沟通而非以暴制暴,或许悲剧可以避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试图通过暴力解决问题的行为都将受到严惩。邻里相处贵在和谐,遇事应多一份理性与包容,少一些冲动与戾气,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和家庭幸福。

审核:张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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