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厨工用清洗池涮墩布被辞退后反告幼儿园:卫生红线岂能触碰

“餐具?墩布?共用水池也无妨!”“水果池闲着,正好拿来洗洗菜!”“后厨视频监控挪一下,省得被拍到!”这些看似随意的操作,却隐藏着巨大的食品安全隐患。近日,北京晚报记者从石景山法院获悉,一起因幼儿园厨工雷某违规操作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尘埃落定,法院判决不支持雷某要求幼教中心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赔偿金的诉讼请求。
雷某在餐具清洗水池中刷拖布
2021年8月,雷某与某幼教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正式成为该园的一名厨工。然而,从去年7月至8月间,雷某多次被发现存在严重违反食品安全规范的行为:用拖地的墩布清理完地面、柜子后,直接在餐具专用清洗水池中洗刷墩布;未按要求专池专用,在水果清洗池中清洗蔬菜。幼教中心针对这些问题对雷某作出绩效处罚确认单及教职工过失单,雷某均签字确认。
去年9月,幼教中心在绩效检查中再次发现雷某擅自挪动厨房视频监控摄像头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幼儿园需要安装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且不得擅自改变摄像设施的位置。幼教中心认为,雷某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劳动安全操作规程,危及幼儿食品安全,遂向其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对此,雷某表示不满,认为自己并未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遂起诉要求幼教中心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赔偿金43833.67元。
用墩布擦台面、拖地后,在餐具专用清洗池中洗刷墩布——这样的行为不仅违背基本的职业操守,更可能直接威胁到幼儿的健康安全。
法院:不支持雷某诉讼请求
石景山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需经过民主程序协商,内容合法并履行公示告知义务。本案中,幼教中心提交的《员工手册(试行)》于2022年经职工大会审议通过,雷某签字确认出席了该职工大会,并同意审议通过该员工手册,承诺遵照执行。因此,雷某应严格遵守相关制度。
《员工手册(试行)》明确规定,当教职工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时,幼教中心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北京市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规定,幼儿园需要安装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且不得擅自改变摄像设施的位置。尽管雷某否认移动了摄像头,但通过幼教中心提供的视频证据,可以确认去年7月4日雷某两次移动了摄像设施的位置。值得注意的是,当月3日,雷某刚因操作不规范在6月绩效考核中被扣除25分。这一系列行为表明,雷某对于挪动摄像设施一事存在明显主观恶意。
综上所述,法院认定雷某存在挪动摄像设备的行为,且该行为属于严重违反职业操作规程的行为。幼教中心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履行了通知工会的义务,并就解除劳动合同一事征得了工会的同意,之后向雷某发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法院认定幼教中心系合法解除与雷某的劳动合同,故不支持雷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示,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确保餐具消毒等各环节符合安全标准。幼儿园作为儿童集中用餐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操作规范的行为可能引发群体性食源性疾病风险,其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高于一般企业的特殊标准。对于托幼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的厨工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食品安全保障义务,与用工单位携手共同守护幼儿“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