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揭秘“特供茅台”真相:成本数字触目惊心

在亲朋好友聚会时,如果有人拿出标有“特供”“专供”“内供”等字样的酒,并大肆吹嘘其稀有性和独特性,你是否会心动?然而,这些所谓的“特供酒”真的如宣传般神秘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以高质效知识产权检察履职 服务高水平科技创新”主题新闻发布会披露了一起典型案例,揭开了“特供酒”的真实面目。
销·烟酒店里的“摇钱树”
“这酒保真吗?”“专供,一般人可拿不到!”类似的对话曾多次发生在山东省枣庄市一家烟酒店内。老板袁某利用消费者对“特供酒”的盲目信任,将成本低廉的假酒包装成“茅台内供酒”“世博会专供酒”,并以近千元的价格出售,牟取暴利。
然而,袁某的发财之路在2022年冬天戛然而止。枣庄市公安机关接到一封匿名举报信,指控袁某销售假酒。办案检察官林峻锋回忆道:“通过调取袁某烟酒店的监控,我们发现收银台后方摆放的普通酒都落满灰尘,而‘内供酒’‘专供酒’的展示架却光亮如新,这明显不符合常理。”
进一步调查中,袁某交代了自己的供货来源——一个名叫“仁怀老袁”的微信联系人。但“仁怀老袁”仅是中间商,警方顺藤摸瓜,最终锁定了假酒生产商李某伟。
产·用每斤5元的散酒勾兑出“特供茅台”
执法记录仪显示,在突袭贵州仁怀的造假窝点时,办案人员目睹了令人震惊的一幕:工人正在将廉价散酒倒入塑料桶,旁边堆放着大量精美的成品包装盒和散乱的酒坛子。这些所谓的“特供酒”“专供酒”,正是出自这样的手工作坊。
据查,李某伟早在2022年3月就因生产假酒被查处,但因仍有客户上门购买,他选择重操旧业。他从市场上购入每斤仅需5元的散装低价白酒,再从罗某等人处购买各类包材(包括外纸箱、酒盒、酒帽、飘带等),雇佣3名工人进行灌装。案发后,李某伟供述称,仓库中的90箱“特供茅台”全部由5元一斤的散酒勾兑而成,经过包装后以120元一箱的低价流入市场。
由于李某伟在取保候审期间仍从事假酒销售活动,检察机关对其提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罚金20万元的量刑建议,最终被法院采纳。
供与运·卖“纸盒子”也犯法
“我就卖点‘纸盒子’,怎么还犯法了?”面对审讯,包材商罗某一度拒不认罪。然而,当检察官出示权利人鉴别的报告,证明所有商标均为伪造,且其非法经营数额已高达26.6万元时,罗某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
根据罗某的供述,检察机关严格审查其销售记录、聊天记录及转账记录,发现他并非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的源头供应商。于是,检察机关引导公安机关继续追查标识的来源、运送、印刷、存储等环节,成功追诉罗某的上线许某明等包材提供人员9人(均另案处理)。该团伙涉案金额总计超过500万元。
此外,案件还涉及其他环节的参与者,例如快递员陈某为赚取运费明知是假酒仍协助跨省发货,以及包装工老王在“地下酒厂”帮助包装等。对此,检察机关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据不同人员的犯罪行为、作用大小、参与程度及违法所得等因素,予以分类处理。
追问·“特供酒”为何屡禁不绝
为什么5元一斤的散酒能卖出千元高价?为何“特供酒”现象长期存在?事实上,相关行政机关早在2011年便开展过清理整顿部分商品滥用“特供”“专供”标识的专项行动;2013年3月,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的通知》;2024年3月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再度启动为期一年的“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
尽管如此,“特供酒”现象仍未根除。究其原因,部分消费者存在特权崇拜心理,被不良商家利用。这种现象不仅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还可能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枣庄市检察院检察官张攀表示:“此类行为欺骗误导消费者,助长社会不良风气,甚至滋生腐败浪费,必须严厉打击。”
值得注意的是,山东省检察机关办理的这起案件只是全国范围内依法打击制售“特供酒”犯罪的缩影。近年来,上海、江苏、吉林等地检察机关亦办理了一批类似案件。这些案件普遍具有产、运、销分离的特点。检察机关通过法律监督职能,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实现了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全链条打击,有效保护了知识产权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新华日报、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