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生转卖未吃完安眠药被判贩毒案一审宣判
女生因转卖未吃完的安眠药在一审中被判定为贩毒,此案涉及药物滥用和非法交易的问题,凸显了对于药品管理和个人行为的严格监管,该女生转卖安眠药的行为触犯了相关法律,被判定为贩毒,引发了社会对于药品流通及监管的讨论,此案也提醒公众,任何药物不当使用和非法交易都可能涉及法律责任,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00后女孩网售5盒二类精神药品思诺思被判贩毒案”有了最新进展。
9月24日下午,记者从涉事女生马琳琳(化名)及其辩护律师廖建勋处获悉,当日,浙江海盐县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撤回对马琳琳的起诉。
300元专卖5盒闲置安眠药
00后女孩一审被判贩毒
马琳琳于2002年5月出生,2024年1月,她被确诊为系统性红斑狼疮、狼疮性脑病。2024年6月,病情趋于稳定,她开始停药,发现剩余了很多药品,就想到可以通过网络出售。马琳琳在网络平台发帖出售药品,其中包括一款名为思诺思(酒石酸唑吡坦片)的药品。
公开资料显示,思诺思(酒石酸唑吡坦片)是一种镇静催眠药,通过抑制神经兴奋,发挥助眠作用,用于治疗偶发性和暂时性失眠。值得注意的是,酒石酸唑吡坦片是处方药,属于二类精神药品。
马琳琳称,当时,她觉得思诺思就是安眠药,没有意识到不能出售。在网上发帖后,有买家联系她,她先以120元的价格出售了2板思诺思(共14片)给一名广州的买家,后以180元的价格出售了3板思诺思(共21片)给一名浙江的买家,均是邮寄给对方。
2024年7月初,有民警找上马琳琳,她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她被告知,她在网上出售的药品属精神管控药物,售卖行为涉嫌贩卖毒品罪。
值得注意的是,马琳琳在上海居住,此案之所以案发,是一位浙江嘉兴市海盐县的买家董某收到快递后向当地警方举报。而且在买药时,董某曾主动说,这药品是“有瘾的”,并暗示自己“有瘾”。
马琳琳回忆称,当时自己精神状态不佳,因此对董某提到"有瘾"一事并未过多在意。
资料显示,前述买家董某出生于1994年,初中文化。看到马琳琳寄出的快递到了后,董某直接向浙江海盐县公安局西塘派出所举报,让民警跟他一起去取快递。后来马琳琳被取保候审。
2024年10月,海盐县人民检察院指控马琳琳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12月,该案在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判决书显示,海盐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
马琳琳违反国家精神病药品管制法规,通过快递邮寄方式向2人2次贩卖、运输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马琳琳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且当庭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从宽处罚。被告退出全部违法所得,酌情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等,可适用缓刑。马琳琳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一个月;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300元,依法予以没收;扣押在案的思诺思3板系违禁品,由扣押机关依法予以销毁。
二审:部分事实不请,撤销一审判决
检方:决定不起诉
一审宣判后,马琳琳选择了上诉。
今年3月31日,此案二审在浙江嘉兴中院开庭审理。
据马琳琳的辩护律师廖建勋介绍,二审中,马琳琳有无贩卖毒品的故意等是庭审辩论的重点。马琳琳称,她主观上没有犯罪的故意,也未造成严重后果,自己不是“毒贩”,应该无罪。
7月25日,浙江嘉兴中院作出《刑事裁定书》,认为原判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撤销一审判决,将此案发回重审。
9月24日,浙江海盐县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称,经海盐县检察院审查,认为本案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马琳琳不起诉。
对此,南方都市报发表评论称,有必要对类似事件进行反思,国家管制药品的规范流通需要“既不放过也不错抓”。当前,随着新型毒品和新型精神药品的出现,毒品犯罪也呈现出新的趋势,除了执法环节要从严查处,从源头完善的药品开具规范和回收机制也必不可少。
保证患者用药便利与安全、防范药品变毒品,仍需要更多的制度力量去填补个人转卖背后的“不知道”“不想浪费”。
处方药可以随意转卖给他人吗?
专家:涉及违法违规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医学伦理与法律学系副主任刘瑞爽介绍,使用处方药需经过医生诊断,掌握其适应证,避开禁忌证,才能起到好的效果。个人擅自销售处方药违反了处方药的管理规定,可能会出现危害他人生命健康等问题。
专家表示,若转售的药物被他人误用或滥用,转售者可能承担连带责任。若涉及过期、变质或伪劣药品,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转售国家严格管理药物,例如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类药品、放射类药品,还有更大的法律风险。
专家介绍,转赠药物也会面临风险,尤其是易变质、不易保管或特殊管理的药品,建议大家遵医嘱到正规渠道拿药。“比如肿瘤药品很多是有毒性的,如果赠与后发生了损害,不仅面临民事赔偿,还有过失致人死亡的风险。如果是麻醉类药品,还有可能涉嫌构成贩卖毒品罪。”
那么,对于患者所持有的闲置处方药,合法的处置方式有哪些?
刘瑞爽表示,主要有三种方法:
1.参与药品回收计划
这是最安全、环保的方式,可搜索“药品回收点+城市名称”或联系当地药店、医院、卫生部门了解,全国范围内目前已建立890个回收点。
2.通过邮寄项目进行回收销毁
例如京东健康推出的“过期药回收”服务等。
3.家庭垃圾处理
如果没有回收点或回收活动,患者也可按以下步骤在家中自行处理非高风险药物:
将药物(勿碾碎)与咖啡渣、猫砂或泥土等不可食用物质混合。
将混合物放入密封容器中,防止泄漏。
丢弃至普通家用垃圾桶,避免放入可回收垃圾。
在丢弃前,移除药瓶或包装上的个人信息(如标签上的姓名、处方编号)。
需要注意的是,家庭处理的方法仅适用于普通止痛药、抗生素等非危险药物。对于高风险药物(如阿片类药物、含芬太尼的药物)、针剂、锐器或化疗药物,应优先选择回收点或咨询药剂师。不确定药物属性时,建议咨询药剂师或医生。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