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地公开通报4起漠视群众、脱离群众、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某地公开通报了四起问题,这些问题涉及到漠视群众、脱离群众和侵害群众利益,这些事件反映了某些机构或个人在工作中未能充分关注群众需求,甚至与群众脱节,更严重的是侵犯了群众的利益,相关部门已对此采取行动,呼吁全社会关注群众利益,加强监督,确保群众权益不受侵犯。
据《重庆日报》7月17日消息,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教育警示作用,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持续发力惩治漠视群众、脱离群众、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现将查处的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九龙坡区住房城乡建委原党组成员刘主强“靠房吃房”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2011年3月至2022年12月,刘主强在担任九龙坡区原房屋管理局副局长、区住房城乡建委党组成员期间,利用负责处置辖区闲置存量安置房的职务便利,明知其特定关系人不符合认购条件且购房目的为倒卖牟利,仍帮助其违规获得购买资格,严重侵害住房困难群众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合法权益。刘主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梁平区袁驿中学报账员唐龙裕挪用学生经费侵害学生利益问题。
2013年12月至2021年9月,唐龙裕利用担任袁驿中学报账员的职务便利,通过“挪新还旧”方式累计挪用公款660余万元(已归还)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其中,挪用学生经费200余万元。2025年4月,唐龙裕被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万州区响水镇应急办原主任佘纯明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2018年2月至2020年6月,佘纯明在担任响水镇原安监办、应急办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将“投资入股”的采石场纳入公益性料场进行开采、以修建“四好农村路”的名义非法开采,使农户栽种的柑橘、蔬菜等农作物受损,周边水库水源污染,严重影响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佘纯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合川区三汇镇老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金明等人侵占村集体资金、吃拿卡要问题。
2013年10月至2024年12月,张金明利用担任合川区三汇镇老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职务便利和职务影响,伙同村“两委”干部对在老龙村实施的项目“雁过拔毛”“吃拿卡要”,侵占集体资金300余万元、收受贿赂110余万元,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张金明等5名村“两委”干部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上述通报的4起案例,有的利欲熏心,私欲膨胀,把困难群众购房指标当成谋利工具,漠视困难群众住房需求;有的贪图小利、肆意妄为,把学生专项经费当摇钱树,将个人利益凌驾于学生之上;有的心无戒惧、目无法纪,将公权力异化为谋私工具,为一己之私罔故群众利益;有的唯利是从、带头破纪破法,严重损害党群关系、干群关系。这些行为,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啃噬群众获得感,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稳群众立场,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一体推进学查改,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以群众可感可及的工作成效,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持续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聚焦重点对象、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强化监督,严惩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严查一批在学习教育期间顶风违规违纪违法案件,以正风反腐新成效不断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