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贷9万元!多地农商行推出“养老贷”
多地农商行推出“养老贷”,最高可贷款9万元,这项贷款旨在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帮助他们更好地享受生活,这一举措显示出金融机构对老年人群体的关注和重视,为老年人提供了更多的金融支持,此举有望改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并为他们提供更多的经济安全感。
“养老贷”产品在多地走俏,引发市场强烈关注。
“‘养老贷’是我行新业务,目前仍然可以办理,带上相关证件到网点即可。”7月10日下午,湖南某农商行网点客户经理对《国际金融报》记者介绍道。
近日,一系列“养老贷”产品在湖南省多地走俏,“贷款养老”一时间成为关注和热议的焦点。《国际金融报》记者注意到,7月10日早间,在网友们“风险”和“有益”的争议声中,多家农商行悄悄撤下了“养老贷”的相关推送。
受访专家指出,“养老贷”是针对部分客户差异性养老需求的创新,可以实现社保部门、银行和客户间的“三赢”,关键争议点在于其资金流入社保、养老领域,产品性质模糊。建议现行监管政策调整优化,例如对信贷资金用途通过建立负面清单等方式进行柔性监管,给予良性的金融创新更多包容空间。
“无痛”提高养老金额
据湖南省内多家农商行此前发布的推送统计,目前已有约40家机构官宣此类业务。其中,临澧农商行在6月初的推送中表示,该行投放“养老贷”规模已突破3000万元。7月10日上午,《国际金融报》记者注意到,当前各农商行微信平台的产品推文已悄然撤下。不过,记者致电咨询其中一家农商行网点了解到,该业务目前仍然可以办理。
什么是“养老贷”?综合各家农商行推文可知,该产品是与地方社保部门共同推出,针对城乡居民差异化的养老需求设计的一款低息、专门用于提升缴费档次、补缴养老保险费用的专项贷款产品,资金直达个人社保账户,通过补缴养老保险差额来增加退休后养老金收入。
从办理条件来看,“养老贷”大多要求本地户籍并持有社保卡,客户需年满59周岁至65周岁之间,贷款年限最高可达15年且“年龄+贷款期限”不超过75岁,金额上限大多为9万元,利率则限定在3.1%至3.6%之间。退休后,用每月领取的养老金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从操作机制看,放款直达账户和自动扣款的方式,可以称为“无痛”提高养老金额。针对借款人身故后的贷款资金处理方式,一部分银行也给出了保险等解决途径。由银行为借款人购买商业保险,借款人若身故,由保险公司赔付(结清)剩余贷款。
记者注意到,四川、贵州、广西等地此前也有类似产品推出,但并未像湖南省的“养老贷”一般大范围铺开。
例如,今年3月,贵州省三都农商行与三都水族自治县签约“养老贷”业务合作,惠及全县1400余名因缴费中断无法享受养老待遇的超龄群众。四川宜宾农商银行也推出“社保信用贷”用于缴纳借款人的养老保险。2024年,广西多家农商行也曾推出“续保贷”产品,是银行为了破解临近领取养老待遇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继续缴费的难题,创新推出的“社保+银行”的基本养老模式。
在招联首席研究员、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董希淼看来,“养老贷”等产品是瞄准部分客群实际养老需求的创新,是可以实现三方共赢的产品。
“对于社保部门而言,可以增加缴费人数和缴费金额,扩大养老金覆盖面;对于银行来说,既满足和服务了客户需求,也实现了营销目的、增加了信贷投放;对于居民来说,获得信贷资金支持,用以缴纳养老金或增加养老金缴纳金额,提高了养老保障水平。”董希淼分析道。
“养老贷”引发争议
为何“养老贷”会引发市场强烈关注?
记者注意到,在小红书等社交媒体上,不少网友针对养老政策变动、“固定无浮动”的利率定价方式、借款人身故后的债务问题等提出异议,但也有网友表示“怎么算都划得来”“适合没钱补缴的老年人”。
在董希淼看来,银行推出“养老贷”产品的争议之处并不在于贷款利率、贷款年限等细节,而在于如何界定该产品的合规性。《个人贷款管理办法》中指出,个人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
“《个人贷款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个人贷款用途并不完全局限于个人消费和生产经营,但在实践中,除个人住房贷款外,目前仅有个人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两大类个人贷款。”董希淼直言,“从贷款用途来看,‘养老贷’产品性质模糊,资金流入社保、养老领域,是否属于个人消费,存在一定争议。”
“具体到产品风险,可以看到地方人社部门和银行针对客户身故后的资金问题采取了引入商业保险等风险分担机制,且还款资金从养老保险账户中直接扣款,几乎不存在挪用风险,整体而言是对多方有益、有利的创新。”董希淼指出,“现行监管政策应当调整优化,例如对信贷资金用途通过建立负面清单等方式进行柔性监管,给予良性的金融创新更多包容空间。”
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德和衡研究院上海分院院长白耀华律师认为,湖南、四川等地农商行推广的“养老贷”属于政银合作的金融创新,其合法性需结合社保政策与金融监管规则综合判断。
“从法律可行性而言,一方面要评估业务资质合规性。‘养老贷’实践中可能存在地方人社部门通过合作协议对贷款用途进行限制(如限定用于养老保险缴费),要结合各地政策判断。”白耀华分析道,“另一方面要考量社保政策衔接性,需核实地方社保政策是否允许以贷款资金缴纳养老保险,避免因地方政策差异导致合规风险。”
“对于银行而言,则需重点防范政策合规性、还款能力评估、信息披露义务、关联交易等风险。”白耀华提醒道,“例如,若地方社保政策调整,如补缴政策收紧、养老金计算规则变更等,可能导致贷款资金用途失去预期收益,容易引发群体性纠纷。建议银行建立与社保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动态跟踪政策变化。此外,老年群体对金融产品理解能力较弱,易引发‘以贷养老’的误解,若出现大面积违约可能扩大风险,建议银行合理控制单笔贷款金额并联合社区开展金融适老化教育,强化风险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