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这些问题被忽视,这种被忽视就会逐渐形成惯性,惯性又会逐渐形成制度,制度又会塑造出相应的结构,结构一旦稳固,这个时候不管你是挖坑填坑,还是放水放贷,都只能在这个稳固的结构里面去运转和流动,这种情况下,放不放水,又能与普通群众有多少关系呢?
一、
化债从技术手段上去看并不复杂,就是一个简单的算数问题:除了借新还旧的拖字诀,剩下的办法只有三种:要么提高收入,要么压缩支出,要么变卖资产抵债,即砸锅卖铁。
如果所有的方法都用尽了,还是还不上,那就只能违约。一旦违约,那债权人和债务人的矛盾就会发展成为对抗性矛盾。在我们国家,最大的债权人是银行,银行背后站着储户,一旦出现大规模坏账,金融系统就会面临巨大冲击,这种冲击就是矛盾对抗性的其中一种表现形式。
可是一同进入债务周期的不仅是地方,同时也是企业和居民。当大家都开始努力偿债的时候,经济就会收缩下行,大家的收入就会一起减少。如果收入下降得比债务下降得还快,这个时候债务的压力就会不降反升,因为收入的减少会使得后面每一期的偿债都更加困难。这跟个人偿债其实是一样的原理。
以前地方通过举债搞土地开发和城市化,既能招商引资提高税收,又能抬高房价增加卖地收入,可谓是一举两得,债务问题自然也就不是问题。但是一旦经济下行,普通人无法再通过举债透支的方式支撑不断攀升的房价的时候,泡沫就要破灭,债务周期就立刻来临。
税收收入减少,卖地收入减少,可是诸多的公众支出又难以压缩,在收入下降的情况下,支出却不降反升。尤其是很多中西部地区,也打着发展的口号搞了很多基建,推动城市化,但是并没有吸引到什么产业,单纯就起到了推高房价的作用。所以一旦土地财政收入大大降低,化债压力就来得迅猛异常。
于是,这些化债压力巨大的地方,纷纷表示要砸锅卖铁、转让或盘活现有资产、成立砸锅卖铁工作班,以便在税收收入和土地收入大大降低的情况下,增加非税收入,也就不奇怪了。
其实很多地方的砸锅卖铁早就开始了,只不过那时候多数是打着混改的名义展开的。
二、
有人卖,就必然要有人买,谁来买,这里面就藏着很多问题了。
当大家都在为资产寻找买家,或者因为无法偿还债务而不得不拍卖抵押物的时候,资产价格就会迅速下跌。
借着资产价格下跌的名义,有没有可能将其中的优质资产当作废锅废铁出售?
这不是没有在历史上上演过。曾经大批国有企业和地方企业在改革进程中,大力推动企业承包改革,名曰:一包就灵,把企业管理权和运营权交给厂长、经理、车间主任,把企业的业务一并承包给他们,依靠他们的积极性来带动企业的积极性。结果,厂长和经理的积极性是发动起来了,但是却并没有带动相应的企业的积极性,这是为啥?原因很简单,他们通过承包,摆脱了工人的监督和管理以后,靠个人就可以垄断企业的发展命脉和前途。这时候为了满足个人利益的积极性需要,于是把其管理的国有企业的大量业务私下输送出去,要么输送给自己在外面开的小厂,要么铺张浪费满足个人享受,要么把企业日渐官僚化。其结果,只能是工人穷,厂长富,车间主任万元户。然而即便如此,大批国有企业还是在被不断向外输血,不断官僚化的进程中逐渐成为国家沉重的包袱,到了不得不甩卖的地步。
既然是包袱,自然就卖不起价格,于是大量的企业在甩包袱的进程中,又被以严重低估的价格出售给厂长、经理、以及个体老板。然后,这些买入了国家包袱的人,摇身一变,就变成了改革先锋,时代楷模,原先的包袱也重新焕发生机,扶摇直上,而这时,这一切的功劳又都归功于这些企业家、改革家们敢闯敢拼的时代精神。
三、
那怎么办呢?
这个时候又有专家说了,为了避免优质资产流失,反正是卖,卖给个体老板,卖给民企,不如卖给国家。他们这里所说的国家,实质上指的就是央行,即由国家通过央行来增发货币,买入各地资产,以便缓解目前的债务危机。
表面看,这个建议是为防止优质资产流失,防止人民利益受损的建议,但是稍微想想都知道这个建议打的是什么算盘。无非就是让央行放水来帮助地方兜底,以便将自己的债务打包给国家,好让自己从中解套出来。其中原理不难看清楚,既然地方可以把优质资产打包成劣质资产出售,那么反过来呢?劣质资产是否又可以包装成优质资产卖给国家?一切都是人操作的,只要是人在操作,正向运动还是逆向运动,就取决于操作这个过程的人。
不仅如此,一旦放水的闸门开启,那么以后企业大面积债务危机的话,又怎么办?依葫芦画瓢,继续由央行买买买?
现在很多专家说为了避免陷入通缩,应该要搞温和的通胀。这些话听起来是不错,好像总是为群众在考虑的,总是为群众在劳心劳力。但其实他们根本不在乎通缩还是通胀。他们所说的通胀不是指放水给老百姓,不是指增加社会保障,而仅仅是指,由国家增发货币,来帮助地方或企业买入各类资产,好让他们缓解压力,或者从中解脱出来,甚至从中还能额外再赚上一笔。
这种放水方式美国和日本都搞过,它的核心关键就在于把水放给了企业、富人。每放一波,不是缓解了贫富差距,反而是增大了贫富差距,这还是在工人社会保障和失业保险承接了一部分放水的前提下发生的,我们这方面能承接多少呢?
一直以来,我们都说的是靠发展去解决一切问题,那么回过头来看,又是什么问题在决定着是否发展?
从辩证法的观点看,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始终是社会发展中的一对基本矛盾,既然是矛盾,就有两面而不是一面,就像人走路要两条腿,如果一长一短,一胖一瘦,走起来就不平衡,就容易跌倒。
以往我们只关注生产力,说只要发展生产力就能解决一切问题,其实这话的实质不过是让大家忽视生产关系中的所有制,人与人关系,以及分配问题,而这些问题恰恰是关系大多数人切身利益的问题。
一旦这些问题被忽视,这种被忽视就会逐渐形成惯性,惯性又会逐渐形成制度,制度又会塑造出相应的结构,结构一旦稳固,这个时候不管你是挖坑填坑,还是放水放贷,都只能在这个稳固的结构里面去运转和流动,这种情况下,放不放水,又能与普通群众有多少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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