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规定》对证监会离职人员入股提出了更高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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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下称“《规定》”),对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提出了进一步的监管要求,自2024年10月8日起施行。
《规定》首先提到,拉长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将发行监管岗位或会管干部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延长至10年;发行监管岗位或会管干部以外的离职人员,处级及以上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从3年延长至5年,处级以下离职人员从2年延长至4年。
其次,扩大对离职人员从严监管的范围,将从严审核的范围从离职人员本人扩大至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此外,《规定》在核查方面也提出更高要求,中介机构要对离职人员投资背景、资金来源、价格公平性、清理真实性等做充分核查,证监会对有关工作核查复核。
证监会官网显示,此次出台的《规定》于今年4月27日至5月1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此之前的2021年5月,证监会曾出台《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以下简称“《2号指引》”),对相关违规行为进行约束。
相较于《2号指引》,《规定》的主要变化主要有两点,一是将重点离职人员的入股“禁止期”从3年延至10年,二是将从严审核的范围从离职人员本人扩大至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过去,由于证监系统离职人员在入股企业方面常常存在利用原职务关系获取投资机会、入股价格有失公允、代持入股、隐性入股、入股资金来源违法违规、利益输送等系列问题,政商“旋转门”扰乱秩序,严重影响了企业IPO进程的公平公正。
2023年9月,彼时拟在科创板上市的企业得一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得一微公司”),曾因罕见出现8名中国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间接持股,引发市场关注。得一微公司在递交招股书时遗漏披露3名证监会离职人员参股,且未对其中一人身份做出核实。
证监会彼时公开回应称,一直以来,证监会及交易所对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IPO企业坚持刀刃向内、从严监管的原则,多措并举切实削减离职人员身份价值。
(时代财经张昕迎综合自中国证监会官网、21世纪经济报道、南方周末、上交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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