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一个劳动者,如果你不愿做一个雇佣劳动者,那为什么不选择能够体现主体劳动者利益要求的人民公社体制呢?
今日在头条看到有位【恩惠】的网友,他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那么现在再回到人民公社,作者你愿意去吗?你的腿听你的嘴使唤吗?
对这位网友的问题,我的确做了认真的思考。我自己问自己,如果现在有一个人民公社体制的单位,我愿意去吗?
一,我首先问我自己,作为一个劳动者,我的利益要求是什么?
这使我想起了现实劳动者的三种状态:
1,占有一定的生产资料,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小私有者。例如开商店的个体户,个体农民,例如弄一台机床进行加工的个体户等等。作为一个个体经营者,其行为方式自己承受生产经营的后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自己没有生产资料,除了劳动力一无所有。因此,他们的生活方式就是通过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来换取自己的生活资料。这种劳动者称为雇佣劳动者。实际身份是劳动力所有者,他们的利益要求就是劳动力所有权。即作为自己劳动力所有者的权利,也就是可以决定把自己的劳动力以什么样的价格、卖给什么样的老板或企业的权利。劳动力所有权也就是出卖了劳动力的雇佣劳动者有取得预定工资收入的权利。
3,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劳动所有者。他们既是生产资料的公共所有者,又是劳动所有者。因为生产资料是公共所有,因此,劳动所有者可以与其它劳动者联合起来,利用公有的生产资料,通过劳动来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这里的劳动者的权利要求表现为劳动扼要,那就是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权利要求。
二,我们再进一步考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三种劳动者的生存和发展状态:
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在资本主导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其基本特征就是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个体经营由于局限于个体财力和智力的局限,难于与中、大型企业竞争,始终处于劣势之中。
2,劳动者作为劳动力所有者,其作为主体只是表现在市场交易中。即劳动者只是在出卖自己劳动力时,有权进行价格谈判,从而确定自己的劳动力是卖什么样的价格,卖给哪个老板。而一旦进入生产过程,劳动者就失去了自己的主体性。在产权企业他只是老板使资产增殖的手段而已。由于工资或人工费用是作为成本出现的,因此,工资和人工是企业经营最小化目标。因此,作为雇佣工人,劳动者是为老板生产利润、为自己生产贫困。
3,劳动者作为劳动所有者,是作为主体劳动者存在的。劳动者凭借劳动可以直接参与生产成果的分配并参与企业管理。因此,在建立了劳权制度条件下的公有制企业,劳动者就是企业的生产主体,企业则是劳动者用来满足自己消费需要的平台。在这种企业中,劳动者的收入与集体生产成果就是小河与大河的关系。大河有水小河满,大河无水小河干。这时的劳动者的收入状态不仅与自己的劳动状态相关联,同时也与集体生产结果直接相关联。因此,劳动所有者在生产过程是具有高度的责任性、积极性和科学性的。
如果让我来自由选择,我愿意以劳动所有者的出现,从而能够满足自己当家做主和按劳分配的权利要求。
三,人民公社对劳动者而言,是一种什么样的体制?
当我们明确了现实社会中劳动者的三种生存状态,明白了他们的行为方式和利益要求,那我们就可以识别人民公社体制的性质和特点了。
对劳动者而言,人民公社是一种什么样的体制呢?
1,生产队的性质和特征。
生产队实践的重大意义在于它是真正实现了按劳分配的公有制模式,由于采用了工分制的计酬制度,它第一次实现了真正的按照劳动者为集体提供的劳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的分配方式,从而第一次真正在实践中展开了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因此,生产队模式的建立和产生,是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创造之一。
生产队,听起来就是一个生产组织的名称。但事实上它却是实实在在的经济实体,而且是不同于资本主义企业或私营企业的经济实体!国营企业,听起来就是一个高大上的企业名称,但由于它误用了产权制度,误用了工资制度,从而把劳动者的收入与企业生产经营成果的分配隔离了起来,由于它采用国有国营的产权管理体制,从而否定了劳动者当家作主的权利,因此,国营企业事实上只是按有关部门要求组织生产的生产组织。
在印象上,人们一说到生产队,就想起了大锅饭和大呼隆,想起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好象生产队就是平均分配,人们也缺乏生产热情。这显然是脱离实际、把一时一事当作整体状态的肤浅认识。在生产队生活过的人都知道,你做一小时是一小时的工分,做二小时是两小时的工分,你挖一丈排水沟是挖一丈排水沟的工,挖10丈排水沟是挖10丈排水沟的工,哪里有什么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反倒是在国有企业,你一个月拿多少工资,基本是固定的,与实际个人的劳动状态好象没有关联,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也没有直接的联系。
更为关键的是,生产队模式,采用工分分配方式和社员大会、队委会的管理方式,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劳动者当家作主的模式,是真正实现了按劳分配的模式。工分制所体现的是谁劳动谁所有或谁劳动谁受益的基本原则;社员大会、队委会的领导体制所体现的,正是谁劳动谁管理或谁劳动谁经营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说,生产队模式所体现的是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的、体现了劳动分配权和劳动管理权,体现的是劳动所有权。
生产队就是体现劳动者对劳动所有权的利益要求的经济体制。它实质就是农业劳动者联合起来,利用公有的生产资料,通过劳动形成的产品来满足大家生活需要的企业形式。
2,人民公社的服务体制。
人民公社,主要是指经过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调整之后的人民公社体制,除了基础核算单位的生产队之外,还有大队和公社两级的服务体制。人民公社还围绕生产队发展需要和社员生活要求,形成了文化教育、医疗卫生、金融服务、治安保障、农机农技、商品供销、行政管理等多方面的服务体系。人民公社使我国原始种植的农业生产状态转变为电力化、水利化和种植与田间管理科学化、耕作机械化等发展阶段转变,使我国农业从养活6亿人发展到养活10亿人,除了形成了体现社员劳动所有权利益要求的生产队劳权体制外,还因为公社体制形成了全面有效的服务体系。
四,我为什么愿意回到人民公社?
在上面几个部分,我们了解自己作为劳动者的利益要求是什么?了解了现实劳动者的几种生存状态,了解了人民公社制度的性质和特征。现在,我们来面对【恩惠】网友提出的问题:现在再回到人民公社,作者你愿意去吗?
回答当然是肯定的。
1,作为一个劳动者,对于一个能够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集体经济,我为什么不参与其中?相比于为私人老板打工,我有什么理由不选择我可以凭借劳动投入参加生产成果分配的人民公社的生产模式呢?难道我宁愿做一个出卖劳动力的工具人,而不愿意做一个能够多劳多得的主体劳动者?
2,作为一个劳动者,对于一个由员工大会决定企业重大事务的集体经济,我为什么不参与其中?难道现实中的各种产权型企业,能比人民公社集体经济模式更能体现劳动者当家做主的要求吗?
3,作为一个劳动者,对于一个具有丰富的公共产品供给的人民公社体制,我为什么不参与其中?难道我不知道那种看得起病、上得了学、养得起娃、娶得起妻、有养老保障的经济体制正是普通老百姓需要的吗?现实告诉我,只有建立人民公社那样的经济体制,普通老百姓才可以养活一个七、八口人,负担三、五个孩子的家庭;只有那样的经济体制,才能让普通老百姓有三、四个孩子上学而没有压力;更不用担心子女婚嫁的高额费用难以承担!
4,作为劳动者,对一个在生产方式上能够体现劳动者对劳动所有权的基本要求,在服务体制上真正做到以劳动者利益为中心的经济体制,我为什么要拒绝呢?我有理由拒绝吗?
有人会说:人民公社社员吃不饱。你难道愿意回到那个饿肚子的年代?
在前面的文章中我已经分析过。人民公社时期,自进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调整之后,在1964年开始,粮食产量实际上就进入了一个上升通道。所谓吃不饱的问题在于我国在六、七十年代恰好处于一个人口增长高峰时期。是因为人口增长速度过快导致了吃饭问题的发生。因此,当人口增长趋于减缓和稳定时,这一问题自然会解决。
有人会说:人民公社是大锅饭、平均主义,不利于个人能力发挥,你愿意回到那样的工作环境?
对于人民公社是大锅饭的说法,对头几年来说,的确是这样的。但是,正因为开始时没有经验,以公社为单位的生产模式遭受了挫折,因而在1962年进行了体制调整,形成了以生产队为单位的三级所有体制,然后形成了稳定的生产模式。由于工分制的采用,事实上是较好地体现了社员在劳动过程中的差别。因此,改进后的、以生产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生产模式,是一种较好地体现了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原则的生产模式。相比于其它产权企业生产模式,生产队是唯一体现了劳动者提供劳动量的差别并进行按劳分配的模式。
有人会说,人民公社做得太苦,而且还收入低,你愿意回去?
人民公社所以做得苦,那是因为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时我国的工业还没有发展起来,而且由于农业本身处于向现代化转变过程中,因而机械化还没有实现。在以体力和畜力为基础的农活的确使人感到很辛苦。但这种辛苦只是我国农业处于向现代化转变过程中所处的特殊阶段的现象。一旦跨越这个阶段,所谓做得苦的问题自然解决。至于收入低,是因为当时的生产力水平较低,人均种植面积较少,只有几亩地。而随着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人均种植面积就会大幅提高,农民收入自然也会大幅提高。
还有人会说,人民公社农民不自由,农民受到集体的限制。你愿意回到那个一直束缚在土地上的人民公社吗?
这种论调是很荒唐的。在现代社会生产中,凡属作为生产主体存在的人,都是不自由的。一个开店的老板,他需要一直守着自己的店,他不自由;一个做企业的老板,他需要应对各种经营问题,即使是晚上,甚至都要去应酬,处于好各种关系,他自由吗?一个手工业者,他需要自己制造产品,及时到市场上去推销自己的产品,他也不自由。相反,在现代社会生产中,能够有自由的人,就是那些没有自己资产的劳动者,只有自己劳动力的无产阶级。因为他没有自己的资产,因而自由;因为没有自己的事业,因而自由。越是无产者越自由。
生产队社员是主体劳动者,他是集体经济的一员,集体经济是他投入自己劳动,形成消费价值的平台,他不专注于这个平台来好好工作,以便满足自己个人需要和家庭需要,不要追求什么自由?
在分户单干之后,农民确实自由了,但因为个体经营难以提高劳动生产力,致使农民依靠种田的收入难以维持家庭生活,而不得不外出寻求打工机会。当你在老板的厂里,不得不上12小时的班时,你还觉得自由吗?
事实上,现实的生活道路并没有多少选择:
要么去做一个不用承担风险的雇佣劳动者,要么就做一个愿意承担风险的主体劳动者。而以人民公社体制为代表的集体经济制度,就是以奋斗者为本的、体现主体劳动者利益要求的基本制度。
如果你是一个劳动者,如果你不愿做一个雇佣劳动者,那为什么不选择能够体现主体劳动者利益要求的人民公社体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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