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险、信托有望设立首席合规官。
文|记者黄宇昆
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有望明年开始集中增设一种新类型高管,那就是首席合规官。8月16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提升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水平。
《办法》提出,金融机构应当在机构总部设立首席合规官,该职位为高级管理人员。《办法》拟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并设置一年过渡期,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应当在过渡期内完成整改。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将认真研究各方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办法》并适时发布实施,督促指导金融机构全面提升合规经营能力,确保经营管理和员工履职行为在依法合规轨道上稳步推进。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金融机构的特殊性质决定了其合规管理要求高于一般企业。金融机构必须坚持合规经营,培育合规文化,引导员工增强合规意识,不断提升合规经营管理水平,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金融消费者、股东、客户、员工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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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金融机构单独设立首席合规官和合规官
具体来看,《办法》第11条提出,金融机构应当在机构总部设立首席合规官,首席合规官是高级管理人员,接受机构董事长和行长(总经理)直接领导,向董事会负责。金融机构应当在所设省级(计划单列市)分支机构或者一级分支机构设立合规官,合规官是本级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接受本级机构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金融机构的首席合规官及合规官应当取得任职资格许可。
《办法》还提出,金融机构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单独设立首席合规官、合规官,也可以由金融机构负责人、省级(计划单列市)分支机构或者一级分支机构负责人兼任。鼓励金融机构单独设立首席合规官和合规官。
在薪酬设置方面,金融机构应当建立首席合规官、合规官、合规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机制。首席合规官工作称职的,其年度薪酬收入总额原则上不低于同等条件(同职级、同考核结果)高级管理人员的平均水平。
据《办法》所称,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金融控股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包括再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相互保险组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理财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外国银行分行、外国再保险公司分公司等。
董希淼认为,合规管理是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办法》内容比较全面,应该是第一次全面系统的对金融机构合规管理进行明确规定,提出非常具体的要求。这是及时和必要的,有助于增强金融机构的合规经营意识,促进经营管理行为更加合规。这既是推动金融机构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需要,也是更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需要。”董希淼对时代周报记者分析称。
半数理财子公司首席合规官已到位
2024年,金融行业严监管态势持续。安永7月发布的《2024年二季度金融行业监管政策与处罚分析》显示,今年二季度,银行业收到监管机构开具的监管罚单处罚金额、处罚机构、处罚人员环比上季度均有所下降,但罚单数量有所上升。
保险业、证券业二季度的罚单数量和金额均环比上升。上述报告显示,保险业方面,2024年上半年的大额罚单明显增多,且二季度在罚单数量、金额方面较一季度有所上升,主要处罚机构分布于寿险公司、财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证券业收到监管机构开具的监管罚单数量和处罚金额环比上季度也均呈上升趋势。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金融机构中的新产物,理财子公司在设立首席合规官方面走在前列。2022年8月,原银保监会发布《理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指出,理财公司应当在高级管理层设立首席合规官;首席合规官应当对理财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重大决策、产品、业务等进行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时代周报记者注意到,上述管理办法发布至今,全国31家已开业的理财子公司已先后有汇华理财、苏银理财、南银理财、宁银理财、中银理财、农银理财、交银理财、建信理财、上银理财、贝莱德建信理财、光大理财、恒丰理财、华夏理财、徽银理财、信银理财、青银理财等16家理财子公司首席合规官的任职资格获核准。
今年以来,理财子公司受到处罚的情况较为普遍。时代周报记者根据金融监管总局官网统计,今年以来共有8家理财子公司领到罚单,累计处罚金额达到3120万元,无论是处罚数量还是金额都远超去年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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